南京建邺区司法审判与心理援助中心揭牌仪式
作者:王亚明 王志红 发布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448
6月21日上午,南京市建邺区司法审判与心理援助中心揭牌仪式在建邺法院举行。这是江苏省首家司法审判与心理援助中心。中心由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南京医科大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南京宁师傅心理咨询志愿者热线、江苏苏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四家成员单位组成,建邺区法院主要负责全面统筹协调中心工作,其它三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心理援助等工作。南京市中院副院长潘科明、建邺区政法委书记曹谦荣、南京市委宣传部宣传处史国杰处长、南京市中院宣传处处长赵兴武、南京医科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郑爱明等领导出席了揭牌仪式。
建邺区法院张革联副院长主持了建邺区司法审判与心理援助中心揭牌仪式,南京市中院副院长潘科明、建邺区政法委书记曹谦荣、建邺区法院院长汪敏、南京医科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郑爱明为中心揭牌。建邺区法院院长汪敏、南京医科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郑爱明致辞。接着,建邺法院张革联副院长为中心聘请的专家顾问发放了聘书,并与他们进行了座谈交流。
建邺区司法审判与心理援助中心主任委员由三名同志组成,分别是南京市建邺区法院院长汪敏、南京医科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主任郑爱明、原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王淑琴。副主任委员由三名同志组成,分别是南京市建邺区法院副院长张革联、宁师傅热线办公室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李国荣、江苏苏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副校长(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陈红伟。
建邺区司法审判与心理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完善司法审判。围绕司法实践,就心理援助的对象、范围、原则、内容、作用、效果等合作开展调查研究,为法官更加理性、更加精准地作出裁判提供依据。
二、实施心理援助。1、刑事审判。对被告人开展心理测评、心理干预与矫正,增强教育改造成效;对被害人,尤其是青少年、妇女,及时进行“一对一”专业心理疏导、跟踪辅导,尽量减少、消除犯罪对其产生的负面影响,使其尽快融入社会正常生活。2、民事审判、执行及涉诉信访。通过对选定对象实施针对性的心理辅导,使他们能够平和处理社会关系,理性解决矛盾纠纷,从而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三、参与社区矫正。充分发挥中心的专业优势,加强与区司法局沟通联系,深入接触矫正对象,针对性开展心理分析、辅导,促使其真诚悔罪,帮助其塑造健康人格,尽快重新回归社会。
四、延伸工作职能。整合中心的审判、心理专业资源,积极开展迎青奥(亚青)“五进”活动(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区、进监区、进营区),面向社会开展心理咨询、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心理健康宣传、选择适当对象提供志愿者服务等,创新参与社会管理方法。
五、关注干警心理健康。针对干警存在的工作、心理压力,组织心理学老师、专家开设系列讲座、团体心理辅导等活动,帮助干警提高心理调适能力。
从2011年7月开始,建邺区司法审判与心理援助中心试运行一年来,共为十余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心理评估援助,促进了犯罪嫌疑人改造,减少了其对社会的仇恨感等不正确观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建邺区司法审判与心理援助中心正式运行后,建邺法院将与南京医科大学等密切合作,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切实提高工作成效,从而进一步促进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矫正和改造,维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