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执行到位 当事人鞠躬致谢
作者:蒋莹莹 发布时间:2014-03-05 浏览次数:288
“感谢宝应法院倾力执行,为我父亲要回了全部赔偿款。”话音未落,申请人张某的女儿对着宝应法院执行法官深深地鞠了一躬,张某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原来,张某某次乘坐客车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左手七级伤残。随后,张某将客车承包人郭某、客车登记权利人青岛A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郭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近25万余元,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郭某和A公司均未履行赔偿义务,张某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穷尽查控措施,没有查询到郭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遂与A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过沟通,承办法官了解到A公司并非不肯承担赔偿责任,而是由于保险公司的理赔款尚未给付。为了让张某的权益及时得到实现,承办法官数十次与A公司负责人联系,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承办法官又从情理的角度出发,告知其张某受伤后亟需医治这一情况,最终说服A公司给付了全部赔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