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信用卡好来钱 恶意透支入狱又罚金
作者:王则 胡海匣 发布时间:2014-03-05 浏览次数:282
无业人员王某不思自食其力,反觉得办个信用卡既省事又好来钱,并自以为得计。近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
王某今年45岁,没有正式工作,整日里与一些闲散人员喝酒打牌,没钱了就朝父母、亲戚借钱花。父母已届七旬高龄,苦口婆心地劝王某找一份工作好好过日子。王某满口答应,表示不再向他们要钱了,因他自以为想到了一个来钱快的好路子。王某于
建湖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