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大常委办公厅,省高院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人民陪审员增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法院在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倍增计划”,对案件数量大,人案矛盾突出的县区法院,人民陪审员按照不低于法官人数2倍的比例进行增补。按照此要求,宿城区法院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增补选任工作,并进一步强化陪审工作管理,提升陪审工作效果。

 

该院经过广泛发动,严格筛选,人民陪审员从原有的61人增加到109人,达到实有法官2倍的要求。新增人员已通过区人大任命程序,并经过培训走上陪审工作岗位,提前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在任命的陪审员中,吸收了多种专业类型人才,包括建筑工程专家、规划设计师、高级教师、医师、会计,吸收了妇儿工作人员如乡镇妇联主任、妇联权益部工作人员、离退休老同志等,吸收了基层组织人员如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等,另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从而使该院审判工作的司法民主性进一步实现。今年以来,该院案件陪审率达到99%

 

该院建立陪审工作长效管理机制。要求人民陪审员应参加全省法院“审判培训日”培训,并通过宿城法院人民陪审员QQ群,定期发送学习资料,供陪审员提升参审能力。明确每名陪审员年度参审案件不少于6件,并纳入审判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考核。将陪审费由按参审案件数支付变为按参审次数支付,促进陪审员工作积极性。规定任期内如出现法定免除职务事由或因身体健康状况、工作地点变动、职务调整等原因,确定不适宜继续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按照法定程序免除其职务,并及时补充任命新的人民陪审员,以确保人民陪审员队伍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