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刚上班,原告孙某手持欠条来到法庭,要求帮他追回装潢材料款。我本以为这是一起很简单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按惯例应该能尽快当庭调解。开庭那天,被告王某一走进法庭,就怒气冲冲地将应诉材料摔在桌上,大声指责:“凭什么让我当被告,有什么道理让我来开庭”。我定睛一看,王某脸上青筋直冒,两颊微红,还闻到了一股酒味。为平息他的怒气,我连忙招呼他坐下,有话慢慢讲。但仍在气头上的他根本不理会我,一个劲嚷嚷,从断断续续的表述中,我了解到案件的真实情况,原来孙某、王某都是一个村的熟人,外乡人赵某装潢买材料钱没带够,想给孙某打个欠条,但孙某担心外乡人不靠谱,而恰恰路过的王某是个有 “江湖义气”的热心人,他主动上前帮助赵某以自己名义打了欠条,不料赵某对该还的钱一拖再拖,孙某无奈拿着欠条讨说法。

 

事情搞清楚了,可“解铃还须系铃人”,为解决纠纷,我耐心劝说让他将赵某一起带到法庭查明事实。但王某根本听不进,在法庭拍桌子敲板凳。书记员徐芬看不下去了,对他说:“这是法庭,有话好好说。”王某立即将矛头指向小徐:“你一个小小书记员,算什么东西,敢教训我?”一番话将徐芬噎住了,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我立即走上去严肃地说:“书记员怎么了,她也是靠劳动所得挣钱,请你不要侮辱人格”。王某趁着酒劲,转向我,大声地问:“你是谁?”我正言道:“我是这个案件的主审法官,请你配合将案件事实查清楚。”从王某的眼神中,可能她对我这个“80”后法官带着一丝怀疑和顾虑,甚至不屑。在随后的庭审中,王某对我的问话,一反常态保持沉默,摆出一副极度不配合的架势。庭审无法继续下去,我宣布休庭。觉得受了冤屈的王某从被告席上站起来,继续趁着酒劲撒泼“我活了58岁了,不是看到你和我女儿差不多大,我一脚踢死你!”,第一次受到如此人身攻击,我心里有说不出的委屈。但我没放在脸上,让王某留下联系方式,等情绪平复后再说。

 

当事人走了,空空的法庭只有我和小徐,我的眼泪止不住落下来,对于从小长在农村的我来说,苦日子也磨练了我柔中带刚的性格,我不是一个爱哭的人,但今天无端遭受当事人误解谩骂,对法律职业的不尊重让我有点受不了。

 

回到办公室,我理了理思绪,不错,王某说我和他女儿差不多大,那么他也是我父母的同龄人,而在我们茅山老区,做人讲信义或许比讲法律更令人看重。王某好心帮助外乡人解难却遭遇“吃官司”,这在农村人眼中也算奇耻大辱了。这样换位思考,我心情也平复多了。

 

第二天,我给王某打了个电话,先解释了孙某、赵某和他三者的法律关系,最后态度诚恳地说:“你看我是小年轻,可以不信任我,我理解,这样你可以找值得你信任的人详细咨询下,看我说得对不对”。电话里的王某听从了我的劝导,明显语气缓和。

 

两天后,王某再次来到法庭,主动要求追加赵某为被告。我及时通知到另两人到庭,经过做工作,赵某答应分两次还款,三人在法庭握手言和,孙某提出了撤诉申请。案件圆满画上了句号。

 

收拾好卷宗走出法庭,一眼看到门外左顾右盼的王某,我好奇地问他还有什么事,他低着头嗫嚅地说:“我想和你打个招呼,上次对你发火实在不应该。”听到这话,我积压在心中的阴霾一下子释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