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加大释明力度提高办案效果
作者:伍晓伟 发布时间:2012-06-26 浏览次数:278
今年以来,金湖法院坚持把法律释明作为审判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法官个人综合考核体系,做到以释明促公开、增公正、树公信,进而提高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取得良好效果。
立案释明。通过释明法院管辖范围、主体资格、诉讼请求正当性、法律关系、诉讼风险、执行风险,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预防信访隐患。
量刑规范化释明。送达起诉书副本时,将检察机关建议适用刑罚的程序、量刑建议及被告人相关权利一并告知,以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和辩护权。在刑事裁判文书中,说明量刑幅度和理由,让被告人息诉服判,以实现案结事了。
审理释明。办案中,承办法官向诉讼当事人阐明有关诉讼程序的规定,引导当事人针对案件事实、有关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辩论,便于法官掌握双方争议焦点所在。
调解释明。耐心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以案讲法、以案讲理、以案讲情。通过庭前调解、庭后调解、巡回就地调解等多种方式,将调解工作全程化、细密化、常态化,力求做到调解优先,胜败皆服。
执行释明。告知申请人应当积极向法院提供其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向被执行人释明严格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的必要性,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告知其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