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应如何远离危险“同窗”关系
作者:耿莉 发布时间:2014-03-04 浏览次数:1193
备受关注的高考状元曾世杰“因丑杀人案” 28日下午2时30分在成都市中院宣判。曾世杰因被嫌弃样貌丑,在校园内持刀行凶致3名校友1死2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世杰死刑,缓期2年执行。这不禁让人联想到2月18日刚刚宣判的“复旦投毒案”。短短10天之内,两起“校园恶性伤害”案件在全国引起热议,也引发了社会对当代大学生人际交往体系的反思。面对屡屡发生的“校园犯罪”案件,姑苏法院对相关案件进行了梳理,归类整理了案件背后的犯罪动机,提醒“象牙塔”中的莘莘学子,在人际交往中如果遭遇障碍,一定要理性克制,别让一瞬间的冲动演变为追悔莫及的犯罪行为。
现象:“同窗”操戈在苏城也曾多次上演
2001年,大二学生陆某和女友在上课路上,被同学袁某喊了其在农村老家的外号“大蛋”,引起陆某的不满。走到学校操场,两人扭打在一起,陆某掏出口袋里的多功能军刀,捅在了袁某大腿根部,导致袁某腿部神经断裂,经法医鉴定,袁某的伤情属于重伤。陆某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
2004年,大四学生黄某与同学伍某共同竞争某单位职位,黄某在竞争中落败。事后伍某多次在校内宴请同学庆祝自己就业成功,引起黄某反感,黄某认为这是伍某故意在炫耀,是对自己的羞侮。于是挥拳击向伍某眼部,造成伍某左眼球破裂。黄某因此获刑四年三个月。
2012年,大三学生丁某因为与同校女友刘某发生冲突,用玻璃碎片划向刘某的面颊,在刘某的脸上留下数道疤痕,致其面容毁损,构成人体重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同时对其发出禁止令,在缓刑期间,禁止他主动与被害人接触,一旦违反禁止令的规定,将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析因:“同窗”关系缘何矛盾重重
接连发生的校园惨案引发了社会对大学室友、同学关系的关注和思考。2013年,武汉某高校新闻专业针对大学生寝室关系,在12所高校做了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仅43%的大学生对寝室关系表示满意。根据记者在苏州几所高校的随机采访,也有近一半的学生表示同学关系难以相处,甚至直言不讳地表示班上有一些“极品”同学,自己非常看不顺眼。一些在大学从事学生工作的老师反映,每学期都有学生因为宿舍关系处理不好而提出换宿舍的要求,而同窗之间吵架和打架的情况更是屡见不鲜。记者采访发现,不良竞争心理、生活习惯冲撞、城乡和贫富差距等,是导致同学关系紧张的最主要原因。
不良竞争:保研、评奖学金、班干部竞选、就业机会等直接关乎学生的现实利益和未来发展,加上名额有限,竞争激烈,在关键时刻矛盾确实容易激化。面对竞争时,免不了存有“他人即地狱”的心态。因此,大学生因学业、荣誉的竞争而产生间隙很常见。
习惯冲撞:高校和中学不同,大学生来自五湖四海,也带来了各自的文化、生活习惯等。现在大学生普遍个性张扬,而一些学生缺乏包容别人生活习惯的大度,互相之间就容易产生矛盾。其中以卫生习惯和作息习惯最易引发矛盾。
城乡差别:农村的孩子进入大学后,由于家境贫穷、现实不如人意,很容易有自卑、自怜的心理特点,易形成敏感、多疑、狭窄的性格特点。周围的人如果对他不在意或者忽视,甚至于嘲讽、挖苦等不友善的态度,这些小的芥蒂也会形成一种仇恨。
贫富差距:据统计,目前全国大学生中贫困生的比例已近30%,特困生比例为10%~15%。大学生因为家庭背景、的差异,难免造成相互之间没有交集,缺乏共同语言,加上富裕学生身上不时流露出的优越感和一些炫富行为,确实会给贫困生带来不少的心理压力。
言语冲突:由于校园环境相对封闭,一些口无遮拦的学生常常和同学发生口角冲突。比如说玩游戏、打球、打牌时,如果队友犯了错,就会不顾情面的破口大骂,一些心理敏感的学生就会将这些玩笑话视为是对自己的否定,产生挫败感和仇恨感。
反思:如何远离危险的同窗关系
姑苏法院法官表示,从他们与这些失足大学生交流的情况来看,在他们身上多少都体现出了心理断乳期的困惑。进入大学校门的学生,习惯了考试,习惯了面对一个有标准答案的问题,而遇到没有标准答案的人际交往问题,往往不知所措。但此时家长和校方已经把大学生当作心理和生理上都已经完全成熟的成年人来对待。在这种迷失自我的时候,他们心中的苦闷无处诉说。其实这个心理上的过渡期是很危险的时期,一旦有问题想不通,死钻牛角尖,他们容易做出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甚至轻易迈过生死线。对此,法官提醒大学生,进入大学校园以后,面对的是一个新的集体环境。在这个集体环境中,大家来自五湖四海,性格、习惯等都不同,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矛盾。这个时候,大学生应该学会关心他人,避免“嫌弃型”个性,做“人缘型”学生。同时,正确的看待这些矛盾,以一种宽容的心态面对这些差异和他人的无心之过。有了矛盾,不要憋着,而是应该主动沟通,消除误解。学会管理自己的情绪,如有必要,则寻求必要的心理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