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亦容情
作者:朱杰焰 发布时间:2014-03-04 浏览次数:2579
从事刑事审判十余年,遇到的被告人形形色色,面对因各种原因走上歧途的犯罪分子,如果我们能多给予一些理解和关爱,他们或许更易洗心革面,迷途知返。曾经,为了一名特殊的被告人,我们从无锡远赴600里之外的射阳开展庭审。这次开庭,使我更加明白:法亦容情。
因涉嫌强迫卖淫,被告人杨某在公安机关抓捕时,从自家三楼跳下,导致双腿骨折,后被取保候审,一直在老家射阳医治。考虑到杨某行动不便,多番商议后,合议庭决定到射阳开庭。经过充分沟通协调,中午12时,我和合议庭其他成员、法警及检察院公诉人等一行10人踏上了北上的“征程”。
下午3时,我们到达了射阳县,随即来到杨某家了解情况,其时,只有杨某一人在家,瘫坐在轮椅里,看到我们,眼中透露着明显的敬畏。“你的身体情况如何了?”“啊?啊……现在只能坐在轮椅上,今后还要动好几次手术……”大概是没想到我会开口询问他的病情,杨某疙疙瘩瘩地回答道。看着这个三十出头,却很可能会落下残疾的男人,想到他外出打工的老婆和年幼的女儿,我的语气中不由带了一丝自己也未察觉到的柔和:“那你明天9点能准时到庭么?”“可以,可以!法官,没想到你们会到我老家来开庭!谢谢你们!我明天一定准时到!”杨某紧紧握着我的手,十分感激。
第二天上午8点50分,我们走进射阳法院审判法庭,杨某已在父亲、弟弟地陪同下等候在旁。9点,庭审正式开始。庭审十分顺利,杨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对自己跳楼拒捕的行为懊悔不已。“法官,我犯了法,是罪人,但你们却专程赶到这里来开庭,免去了我的奔波之苦,我真的很感动。我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在最后的陈述中,杨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参加旁听的家人也唏嘘不已。
开完庭,我们随即返程。望着高速公路两边一幕幕飞速后退的风景,想着杨某的真心忏悔,我深感欣慰:作为刑事法官,不仅要公正裁判,更要心怀仁爱,平等地维护各方合法利益,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实现刑事审判的最终目的,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