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法院虹桥法庭在审理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中,发现被告拖欠劳务分包工程款的数额,远远小于实际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分包负责人在收取建设单位工程款后,并未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年终岁末时往往以建设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为由,唆使不明真相农民工上访,要挟政府垫资支付,从而转嫁矛盾,从中谋利。同时,承包人携款潜逃的工程队,账册和考勤记录等往往丢失或销毁,农民工工资账目无法进行核对。这种现象,在部分建筑施工、加工制造、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普遍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

 

为此,虹桥法庭向辖区管委会发出司法建议:建立农民工实名制“一卡通”制度。即项目总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将农民工个人信息、考勤情况、工程项目、工资标准等内容输入到管理系统,不仅能够规避农民工工资账目混乱不堪的现状,而且建设主管部门、劳动部门可以通过网络实时监控。同时为每位农民工制作工资卡,每月月底由劳务企业根据工人刷卡考勤记录,结合完成的工作量核算出工人工资,在工地进行公示,由农民工签字确认后,建设单位按月按比例将工程款直接打到相关银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从而省去承包方或分包方从中截留的风险。

 

司法建议发出后,得到了辖区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设点试验成功,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一卡通”制度的实施,加强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直接监管,源头上堵住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和不法“包工头”携款潜逃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