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人不可貌相。26岁来常务工人员陆某可谓深谙外貌包装之道,通过把自己打扮成白领的模样,降低小区内保安和住户的警惕,多次成功偷盗只上了龙头锁的电瓶车。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20139241时许,一位身着白色衬衫、深色长裤,系着领带、脚蹬皮鞋的年轻男子来到了位于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的某小区内。这名男子并没有引起小区保安的特别关注。四下寻找之后,男子将目光锁定在了一辆只上了龙头锁的黑色踏板摩托车上。男子走近该车,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内拿出了四串钥匙。数次尝试之后,男子打开了摩托车的龙头锁,成功窃得该车。在推车前行的过程中,该名男子因形迹可疑,被巡逻的派出所民警当场盘问后,无法排除有盗窃作案嫌疑,遂被带至派出所继续盘问。

 

经查,该名男子叫卢某,曾有多次盗窃摩托车、电动车的前科。经侦查发现,201389月间,卢某在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湖塘镇等地,采用钥匙捅锁、推车等手段,盗窃作案10起,窃得合计价值人民币13990元的摩托车10辆。

 

庭审过程中,卢某表示,在作案时,他总会把自己打扮成白领的样子,“因为这样穿小区保安和别人都不会以为我是偷东西的”。在作案对象上,他也总是选择只上了龙头锁而没有进行轮胎锁的摩托车,“能捅开的就偷,捅不开的就不偷。”

 

对于本案,武进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