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15名工人干活,工程结束几个月才给工人打下工资白条,法院调解后仍拒不履行,被拘留五天后幡然醒悟,如数支付长期拖欠的工资款5万余元。近日,法院依法执结了这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

 

20128月,冯某在新浦承包某工程后,委托邻村王某雇佣平时与其一起做工的杨某等14人前往施工,口头协议完工后工资在当年年底结清。经过两个月的紧张施工,工程如期完工。结算到工程款的冯某,却未按约定给付15名农民工工资,也未向王某等人出具欠款凭据。经王某等人多次催要,冯某才于20132月出具欠条并承诺当年610日前给钱。但承诺的付款时间到期后,冯某非但未付款还玩起了失踪。认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在冯某家蹲点守候一个多月仍未见到冯某踪影的王某等人,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冯某支付拖欠的工资款及利息合计10万余元。

 

经过法院调解,王某等人与冯某达成协议:冯某于2014130日前给付王某等十五人工资款5万余元,王某等人自愿放弃要求冯某支付工资利息的要求。拿到法院调解书的王某等人就像吃了定心丸,以为春节前就能拿回血汗钱了,未料冯某再次耍起了无赖,未按调解书确定的时间履行,王某等人于春节后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查控系统发现冯某并非无履行能力。但收到法院限定其履行的通知后,冯某仍拒不履行,并对执行人员大放厥词“我没有履行能力,一分钱也不还,看你们能把我怎么样?”法院鉴于冯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在拘留所渡过了六天后,冯某主动承认错误并具结悔过,让家人代为结清了其拖欠王某等人的工资。鉴于冯某主动认错,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