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中院民事案件执行局举办全市法院民事执行业务培训,并召开了全市法院民事案件执行工作会议。

  会上,南京中院民事案件执行局局长李畅分析了当前民事执行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就贯彻落实南京中院院长胡道才在全市法院工作总结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对2014年全市法院民事执行工作提出了“一性两化”。“一性”即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两化”指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和规范化。2014年执行工作着重点就是继续落实执行分权集约机制建设,将执行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落到实处。

  执行案件做到分权集约执行,杜绝一人包干到底的做法。进一步完善“点对点”网络查控平台建设,力争做到在“四查”基础上查被执行人股票、理财产品和基金等财产,财产查控要明确专人负责、局领导审批把关;进一步落实司法网络拍卖工作,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清理工作,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大提级执行力度,建立执行问责考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