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出生的周全和90年出生的朱金是铁哥们,平时都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就连同抢劫,两人也一起预谋、实施,当然,坐牢也是一起。

 

90后出生的年轻人,应该是在大学里接触各种有益的知识,有大把青春的他们应该是学习一技之长,但是周全和朱金读完小学就不读了,两个就混在一起,经常出入网吧,没钱了就向家里人要。家里人觉得孩子大了,管起来也力不从心了,就放手不再管了。可是事实证明,孩子是应该管,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一天,上完网的两个人,一看没有钱了,于是两人合计去搞点钱花花,周全提议去抢劫从银行提款出来的人,但是朱金胆小不敢,经过过滤和删选,二人想到了去抢劫出租车司机。

 

二十来岁的毛头小伙子,为准备抢劫还花了不少歪脑筋,他们买来了匕首防身,不敢抢劫本地的的哥,就雇车来到了外县,再坐外县的出租车来到本地。他们两个打的从县城来到了市里,转了一圈之后,又在市里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县里,一路上,他们没有敢动手,为了防止被害人逃走,他们一路上没有找到合适的地方下手,眼看就到了目的地,他们两个还是没有下手,无奈就借口开过目的了,让的哥再往回走一段路程,开了一会儿,周全借口要下车小便,等到车停下的时候,周全一把抓住了的哥的头发,另一只手拿匕首抵着的哥的脖子,朱金也赶紧下车,从车外抵住司机的车门。的哥也不敢出声,从口袋里拿出了200多元零钱,周全怎么肯就此松手,他威吓的哥说再不拿多点钱出来就戳死他,的哥哪敢不给,周全一把全抢了过来。

 

钱抢完之后,朱金让司机把手机拿出来,二人抢完手机后就跑了,在路上,朱金看到手机不值钱就扔了。跑了一段路之后,两人停下来数了一下,一共是900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全、朱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以采纳。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周全、朱金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依法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周全、朱金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及同案犯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周全、朱金给被害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予退赔。据此,依法判决被告人周全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被告人朱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责令被告人周全、朱金退赔被害人仇威经济损失九百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