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的现代工艺品,只要人们仔细观察一下大都能识别出来。但是,将买来的现代工艺品埋到地下,旁边停着一辆巨大的挖机,再当着受害人的面煞有介事的把它们挖出来,看着一个个沾着泥土气的“古董”,你还能Hold得住吗?记者近日从句容法院了解到,一个专门利用现代工艺品冒充古董进行诈骗的团伙:栽了!

 

情人节的举报电话

 

叮叮!……当当!……“喂,你好,请问是派出所吗?我们这边有人把工艺品埋到地下冒充古董进行诈骗,地址是××,请你们赶快过来看一下!”2012214日下午6时许,句容市茅山风景区派出所值班的民警接到了一个神秘的举报电话,正当民警准备进一步询问细节时,电话的那头却机警的挂断了电话。警情就是命令,虽然报警人没有提供具体的诈骗细节,但提供的详细的作案地点引起了派出所的高度重视。

 

原来,派出所管辖范围正是有着悠久历史的茅山革命老区,当年陈毅元帅曾经在这里创建了敌后抗日根据地,成为全国著名的六大抗日根据地之一。不仅如此,由于地理位置优越,是难得的风水宝地,这里还分布着大大小小明朝重臣以及南朝时期的墓葬群,因此,受到了盗墓分子格外的“亲睐”,一些古董爱好者也把收藏的目光聚到了这里。

 

由于之前辖区内也发生过盗墓的事情,负责处理此事的王警官猜想莫非是盗墓分子找到了古墓葬,正准备挖掘的时候被路过的群众看见之后打电话报警的。随后,王警官和同事迅速赶到了事发地点,经过侦查,王警官发现现场停着一辆巨大的挖机,还有两辆小汽车,加上六、七个成年的男子。见此情景后,王警官立马否定了自己的猜想,心想自己见过盗墓的,但也没见过这么大动静盗墓的啊!于是,王警官迅速组织在现场周围进行布控,并在其返回的必经之路上进行拦截。晚上9点多钟,正当这六、七个男子准备离开时,办案民警把他们“请到”了派出所,一场精心布置的诈骗陷阱也即将浮出水面。

 

小伙的“生财有道”

 

经过审讯,其中的一个叫王小强的人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原来,王小强就是茅山本地人,高中毕业后外出打工赚钱,没几年自己就回到句容开了家理发店,后来听说买苗木能挣钱,便做起了苗木生意。折腾了一圈,却没有挣到什么钱,这让天天梦想着发大财的王小强苦恼不已。

 

而自从认识了南京的大老板肖某后,王小强似乎找到了一条发财致富的捷径。2011年的一天,王小强认识了前来购买苗木的肖某,经过长时间的交谈,王小强发现此人酷爱收藏古董,且出手十分的大方。直到肖某走的时候还不忘嘱咐王小强要是有好“东西”的话,不要忘了通知他来看看。肖某走后,王小强陷入了两难境地:一边是非常想挣肖某的钱,另一边是在哪才能找到肖某要的古董呢!就在这时,一个大胆的想法突然冒了出来:为何不用工艺品冒充真古董然后卖给肖某呢?

 

为了以假乱真,不被肖某察觉出来,王小强特地开车到江西景德镇一个陶瓷交易市场上花了1000多元买了4件陶瓷罐子,然后又在南京的古董一条街上花了3000多元购买了几件玉器。可是这让王小强还是不放心,要是被肖某知道了真相,不但钱拿不到,自己还要往里面贴钱。为了把这件事情做到底,不留任何的破绽,王小强又拉拢自己的表哥张某做“媒子”,与挖掘机驾驶员吕某商量好调用一辆挖机开到现场,只等肖某来了之后再装模做样的挖掘已经被埋在地里的好“东西”,三人表演一场好戏,以此骗取肖某的信任。201111月,一切事情都安排妥当后,王小强打电话给肖某,说自己挖到了几件宝贝,请肖某过来看看。当亲眼看到所谓的“宝贝”从地里被挖出来后,肖某兴奋的跳了起来,当即以10000元的价格从王小强的手中收购了过来。

 

黑心司机上演“无间道”

 

尝到甜头的王小强并没有立马收手,而是胆子越来越大了起来。2012年春节刚过,手中缺钱的王小强又想到了肖某。王小强于是开车到景德镇花了1000多元买了几个陶罐,然后抹上稀泥,准备卖给肖某。有了第一次的现场观摩体验,肖某很爽快的以10000元的价格予以收购。一个月后,王小强又如法炮制以30000元的价格卖给了肖某8只陶罐和10块玉器。

 

然而,并不是每次交易肖某都能百分之百的肯定古董的真实性,但每次肖某都能爽快的付钱给王小强。原来王小强还有着自己的杀手锏,那就是肖某的司机马某。早在肖某与自己商谈苗木生意的时候,王小强就认识了当时在场的马某,并留下了马某的电话号码。当王小强第一次准备向肖某实施诈骗之前,这个在肖某所在公司有着10年驾驶工作经历的马某就已经和王小强达成了默契。王小强打电话给马某时,告诉马某在“长眼”(意思就是看古董的真假好坏)的时候,要帮自己多说好话,让肖某把东西买走,并答应事成之后给予马某一定的好处费。

 

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马某便骗取自己的老板肖某说东西不错,并假装与王小强讨价还价。在谈妥价格后,肖某便将钱交到马某的手中,再由马某转交给王小强。于是,马某便事先从价款中扣除自己“应得”的那部分,然后把剩下的交给王小强,总共分三次从中拿到14000元好处费,直到第四次被公安机关抓个正着,此时的“冤大头”肖某才如梦初醒,发觉自己上当受骗。

 

法院的判决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王小强等人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公诉机关指控,在201111月至20122月间,被告人王小强等人时分时合,由被告人王小强责购买陶罐、玉器等物品以及联系被害人,并安排被告人马某做“内应”,被告人张某做“媒子”,被告人吕某负责开挖机,用施工作业中挖到的事先埋藏于土中的陶罐、玉器等物品冒充刚出土的古董,诱骗被害人肖某予以购买,先后诈骗作案4起(其中1起未遂),共计骗得被害人肖某人民币50000元。后经镇江市文物局鉴定,涉案物品均为现代仿品。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小强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王小强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马某、张某、吕某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对从犯依法应从轻处罚。四名被告人在实施部分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四名被告人归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及同案人的罪行,并积极退赃,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均可从轻处罚。于是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小强等四人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不等的徒刑。(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