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后丈夫一走了之 诚信妻子主动担责感化对方
作者:邵晓波 发布时间:2014-02-25 浏览次数:289
丈夫在交通事帮中将他人撞伤,为逃避赔偿责任躲回河南老家,诚信的妻子主动承担责任,在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为社会诚信注入了正能量。
去年6月1日,刘如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伤了正在散步的朱英,导致朱英头部受创,仅医药费一项便花去18万多元。事故发生后,双方对赔偿金额进行了协商,但因差距过大,未成达成一致意见,家庭经济本来就比较困难的刘如为逃避赔偿责任干脆一走了之,再无音讯。朱英曾向法院起诉要求刘如赔偿,但考虑到诉讼风险,又撤回了起诉。
了解到这一情况,原案件的承办法官当即约了朱英的儿子及张芳来盛泽法庭处理。经了解,朱英受伤后,张芳已代丈夫给付朱英前期医药费27000元,由于家庭经济比较困难,刘如不愿意再赔偿朱英的损失,现已经回了老家。张芳对丈夫的行为并不赞同,认为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否则逃不过良心的谴责,所以愿意替丈夫再赔偿20000元。但张芳到盛泽打工的时间不长,每月只有1000多元的工资,赔偿款也要由亲属朋友先行垫付。一开始朱英的儿子对该金额表示难以接受,认为这点钱只是医药费的零头,今后朱英还需要较长时间的护理,至少再赔偿50000元。了解到双方的分歧后,承办法官从诉讼风险、张芳的赔偿态度、履行能力等方面入手分析,最终促使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张芳当场给付25000元,交通事故纠纷一次性了结。
承办法官表示,虽然25000元不足以弥补朱英的损失,但张芳主动代夫承担责任的态度值得赞许。在法院处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以一走了之的方式来逃避责任,不在少数。这种不诚信的行为,既损害了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也败坏了社会风气。“人是要讲良心的”,张芳的朴实的话语,以及她以实际行动尽其所能承担责任的做法,体现了社会的诚信,也是能够感受化对方当事人的实在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