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生为了保护同学免遭皮肉之苦,将另一伙同学要找某某“麻烦”的信息透露给班主任,结果自己却遭到一顿暴打,日前,泗洪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身体权纠纷案,一审判决石艳等三同学家长连带赔偿原告石珠珠医药费等9400元。

 

为同学通风报信

 

14岁的石珠珠是泗洪县某中学学生,2013126学校通知学生到校领取成绩单,这天上午在上学的路上,石珠珠听到石艳等同学在商议,要找自己要好的同学赵瑜麻烦,石珠珠为了保护自己的同学急忙跑到班主任办公室欲向老师报告,不巧老师正在开会,她就给老师发了条短信,老师出来问赵瑜现在在什么地方,石珠珠说在街上,老师说赶快让她到学校来,石珠珠说完就骑上自行车上街去找赵瑜。

 

被批评心生嫉恨

 

石珠珠去找赵瑜前脚刚刚离去,石艳等七八个同学就到了学校却好被班主任看到了,于是被约到办公室谈话,讯问为什么要找赵瑜麻烦,开始时石艳等还在辩解就是想找她谈谈,没有别的意思,在老师的一再追问下,她们终于“供出”要找赵瑜麻烦,是为另一个叫李丽的同学打抱不平。李丽的男友前不久被赵瑜的哥哥打了,而赵瑜以前一直在追李丽现男友,她们想李丽的男友被打一定与赵瑜有关。老师对她们早恋和要打架是事情给予狠狠的批评。

 

打伤人连带担责

 

石艳、石敏和李洋等同学要“修理” 赵瑜的计划败露后又被老师狠狠的训了一顿,恼羞成怒,刚出校门又遇见了石珠珠,就问石珠珠为什么这么好多管闲事,石珠珠不依不饶,于是就遭到石艳、石敏和李洋等同学的围攻,造成石珠珠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手食指近关节指骨骨折,住院21天。事件发生后,经校方和警方多次调处未果,20139月石珠珠将石艳、石敏和李洋三同学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赔偿费医疗费等19004.02元。

 

泗洪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126日上午,被告石艳、石敏和李洋等人因原告石珠珠向班主任报告她们欲殴打同学赵瑜致使她们被班主任批评一事对原告心生怨恨,继而在校外殴打原告,造成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左手食指近关节指骨骨折。原告于2013126至同年217在泗洪县某医院住院23天,后进行门诊治疗,花费医疗费等费用合计4700.1元。

 

法院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三被告系未成年人,其民事责任依法由其监护人承担。经核查,其医疗费、护理费等84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酌定1000元,合计9400元。据此,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点评】

 

这是一起因情窦初开的小女生早恋,为了争夺“男友”,同学间争风吃醋而引发的众多女生间群殴事件。其性质时间上是一起刑事犯罪案件,但因主体系未成年人,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事件的背后,可以看出,学生的家长、学校对学生的早恋未能觉察,发现后班主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之后即让原、被告各自回家,这种处理方式简单;社会上不良的影视作品等都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造成诸多不良影响,这起案件虽然是个别的、偶然的,但同时也暴露出学校的教育、家庭的管教和社会引导方面的缺失,希望更多的人能从该起案件中吸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