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连云港中院全员发动、热气腾腾地开展各项工作,在2月22日召开动员大会后,连云港中院党组突出问题导向,迅速向全社会作出反“四风”、树公信九项承诺,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法院、省法院的工作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为建设平安连云港、法治连云港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司法为民。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加大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力度,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努力减少诉讼参与人诉累;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努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坚持公正司法。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支持法官依法公正审理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严守法治原则,坚守法律底线,严格依法办案,杜绝任何超越法律、歪曲法律以及其他违法裁判现象的发生;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司法公开。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落实生效裁判文书在互联网发布工作。健全庭审直播机制,对庭审全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加强司法宣传,坚持正面引导,广泛运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传播技术,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

  坚持科学决策。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遵守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确保党组决策符合规定要求和连云港法院队伍及审判执行工作实际。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

  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弄虚作假、不做表面文章,改进文风会风,不办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和活动,不发没有实质性内容的文件,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和表彰。不提脱离法院工作实际的口号、思路和指标。

  坚持开拓创新。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依法服务大局、提升审判质效、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等方面勤动脑、常思考、有创新、出实招,树立法治思维,遵循司法规律,主动破解难题,不断开创全市法院科学发展新局面。

  坚持艰苦奋斗。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以及最高法院、省法院的有关规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与陪同,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超标配置车辆,不超标占用住房、办公用房,不以公务名义变相旅游,不参加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

  坚持廉洁司法。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法官行为规范以及法官职业道德准则,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落实“一岗双责”,依法行使审判、执行、管理和监督职权,不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