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针对异地当事人诉讼距离远、路途累、住宿难的特点,积极采取举施减轻异地当事人诉累,2013年至今共受理商事案件560件,其中涉及异地当事人案件122件,占受案总数的21.78%

 

多方法释明证据。针对部分异地当事人诉讼能力弱,参与诉讼路途远的情形,为减少非必要诉讼开支,承办法官加大案件证据释明力度,对于庭前当事人举证中明显存在漏举的情形,影响案件正常审理,承办法官及时通知当事人,要求当事人及时将证据补齐,并将补齐的证据送达给另一方,方便当事人一次完成庭审活动,共证据释明23次,一次庭审审结率达76%

 

多渠道查询信息。对于异地当事人无法提供另一方当事人详细联系方式的,承办法官根据涉案异地当事人提供的地址,通过114电话查询另一方当事人信息,如果无法查询到相关信息,就通过政府招商引资办公室查询,如上述途径都无法联系,再利用百度、搜狗等网络新媒体查询,成果查询信息56次。

 

多电话与QQ调解。对于法律关系明确、案件事实清楚及争议焦点不大的涉异地当事人案件,承办法官在开庭之前就通过电话或QQ及时多次和当事人联系,对能达成调解协议的,促成双方在身处异地的情况下解决纠纷,电话和QQ调解案件18件。

 

快受理“邮寄立案”。共受理“邮寄立案”异地商事案件80余件,立案庭工作人员迅速审查诉状及身份、证据材料并及时告知反馈,异地当事人只需按照开庭时间前来参加庭审即可,从立案环节上减轻了前期的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