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但也积累了大量的债务风险,必须予以重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最终管理目标不是消除债务,而是有效控制债务的规模,防范和控制由此带来的风险,把债务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保证财政的可持续性。要防范和控制我国现阶段的债务风险,应该从健全行政管理职能、完善债务管理机制,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来实现。

 

一、健全行政管理职能,减少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转变地方政府职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必须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的行为,使财政资金从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转到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领域。地方政府退出经营性、竞争性领域是政府转变财源建设方式,而不是不重视财源建设。

 

2.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

 

将我国政府预算由收付实现制调整为权责发生制,并贯彻谨慎性原则,建立财政的资产负债管理体系,编制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算。把地方政府的可能负债纳入地方财政的预算中,将地方政府债务列入地方政府的资产负债表中,地方政府要充分分析有可能会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引发的财政冲击,并预测财政风险的发展趋势。

 

3.健全地方政府担保机制。

 

目前政府承担担保的债务规模越来越大,在地方政府债务中的比例越来越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政府债务风险的不确定性,一旦这些债务风险变为现实,将会给地方政府带来巨大的冲击,因此要加强对担保债务风险的防范。各级地方政府要不断地规范地方政府的担保制度,对于市场竞争性项目财政不应再提供担保;对于确实需要财政支出的项目,应该采用财政补贴、财政贴息方式取得资金,不用政府提供担保;对于必须要采取担保的,政府可以建立健全分级担保、反担保和实物担保的制度。

 

4.精简地方政府机构。

 

财政供养人口的增加是地方政府债务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要防止新债务的继续产生,就必须精简地方政府机构,减少地方财政的供养人口数量。我国乡镇是机构改革的重点,可以从内部与外部两个方面进行改革,从内部主要是通过撤销和合并乡镇机构的内部构成,减少不必要的岗位;从外部就是通过撤并乡镇,将那些规模过小或者是产业结构相似的乡镇进行合并,尽量减少乡镇的个数。除了中小学、卫生所、财政所外的其他事业单位都可以转变为企业或者中介机构。乡镇可以考虑只设立党委、人大、政府三个机构,同时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要通过竞争方式定编定岗,建立全省的数据库,实行全省管理。

 

5.改革官员考核任用制度。

 

各级地方政府债务缠身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不顾自身的财力限制,为了获得好的政绩大搞“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各级地方政府大都在不同程度上靠举债或负债“经营”,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债务风险问题。要改革和完善现行的干部考核制度,采用更为科学合理的干部业绩考核指标,这种指标由单一的经济增长转变为多个指标体系,不仅能有效地反映当地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成本、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成本,而且还能有效地反映地方的债务管理情况。在考核干部时要看其在任期间的社会治安好不好、就业情况如何、当地百姓的社会福利改善的程度如何等,而不能只看其在任期间 GDP 多少。要改革和完善干部的任用制度,逐步改变由上级直接任命下级的制度,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通过民主选举当地的官员。

 

二、完善债务管理机制,预防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制定部分地方性法规。政府要不断的完善现有的法律,适时制定出部分地方性法规,以规范地方政府的举债行为。修改现有的担保法,对地方政府提供担保给予明确的法律规定,规定担保权限、原则、条件、范围和程序等,防止地方政府随意担保带来不良后果。

 

2、建立风险预警系统。

 

政府债务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建设政府债务风险的危害性很大,为了做到未雨绸缪有必要对其发生进行预警,以更好的降低其对各方面的危害,实现政府的经济预测作用。设立风险预警指标的原则:(1)要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能够有效地进行识别、预警和监督。(2)指标对财政活动和经济意义有较大影响。(3)指标比较灵活,能够有效反映债务风险的变化。(4)指标可操作性强。(5)指标要符合国家的政策精神,在法律允许范围内。(6)指标能够识别和监控各个层次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指标还可以根据本地的特殊情况不同确定不同的各指标权数。

 

传统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价指标得出的数据不能很好的反映政府的综合债务水平,只是过多的关注了直接债务、显性债务,忽略了隐性债务、或有债务,而当前情况下,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或有债务已经很大了,不能再忽视下去,否则会严重危害到财政的正常运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甚至会危害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可以从绝对和相对指标两个方面对或有债供担保的贷款数量总额的上限;相对指标是指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政府可以提供担保的贷款数量总额占财政收入或者是税收收入的比重。地方政府可以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因素,如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本地的财政发展状况等制定出适合当地的债务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

 

3、加速地方财政与债务信息披露制度建设。

 

公开、准确的政府财务信息是实施有效经济管理的基础,但现阶段我国政府财务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相对较低。为此,地方政府应该编制政府债务收支计划,并建立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的机制。具体做法可以在不改变地方政府财务报告模式的前提下,通过设置附表或增加附加信息的方法对外提供债务信息,要包括必要的债务信息,例如当年偿还情况、债务余额、偿债能力和债务风险指标等,对于担保等或有负债的信息也应予以披露。信息的公开披露可有效抑制地方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的形成,迫使一些隐性债务和或有债务显性化和直接化,这些都将有助于加强政府的债务管理以及降低地方政府的债务规模。

 

三、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降低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规范财政支出。

 

(一)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凡属于中央和省政府承担的事务,要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责支出,不得转嫁给县市财政。凡属于县市政府承担的事务,要足额安排专项拨款,不留资金缺口或要求县市财政配套。凡属共同事务,要根据受益程度和县市财政的承受能力,确定负担比例。

 

(二)优化财政支出范围。各级地方财政要根据财力来安排支出数量,做到量力而行。财政支出范围的优化主要体现在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重点支出上。财政资金要放在公共领域,重点放在能充分发挥现有生产能力和公共设施服务能力上来,逐步减少对传统工农业的投入数量。

 

除了有关法律已有规定以外,项目支出增长不应与财政挂钩,地方财政支出的增长必须低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地方财政支出不应出现赤字。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要建立政府对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引导机制;地方财政要对公益性事业提供资金保障;对半公益半经营性事业地方财政不再全额保障,而是给予适当的补贴;而经营性事业单位要全部依靠市场运行,不应再提供财政拨款。

 

(三)推进财政支出改革。推进财政支出改革,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在实行部门预算、规范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方面努力。(1)加强预算约束。部门预算要尽量细化,而且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使财政支出能够有章可循。(2)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目前地方的财政支付方式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拨款环节过多、管理分散、挪用财政资金等,只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就是将所有的政府性资金按照预算级次全部纳入到国库账户,再集中支付出去。(3)健全地方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制度能够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更有利于地方政府宏观调控政策的实行。因此对地方政府采购制度进行改革从体制上控制和避免政府债务的可能性。

 

2、优化地方税体系。

 

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不能满足支出的需要,是导致地方政府举债的重要原因,因此要防范地方政府债务过度增加,就需要地方政府有实现其职能所需要的资金。完善地方税体系,使地方税收入真正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能够有效地帮助地方财政获得收入,解决资金不足问题。

 

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税收立法权。我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虽然实现了中央与地方税收征管权的分离,但没有给予地方一定的税收立法权。地方政府应该在中央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下,拥有某些中等规模的地方税税种的立法权,这样更利于各地灵活运用国家税收政策,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另外地方政府还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具有地区特色的税源开征新的税种,以提高税收收入。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是当前政府面临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一旦出现失控,将会给国家各级财政带来巨大的危害,甚至会危及到我国经济的安全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问题进行思考,探索建立适合地区特色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运行体系,有利于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对整个经济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和长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