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泰兴法院虹桥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司法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服务的方向,在切实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的同时,积极参与辖区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积极的社会效果。

 

为维护社会稳定,虹桥法庭配合虹桥镇坚持贯彻落实“三项排查”工作制度,将日常工作与专项整治工作有力结合,进一步集中精力,加大力度,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他们每月联系法院、园区相关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分析园区社会纠纷和矛盾状态,提出解决方案,落实稳控措施。全年先后排查解决各类矛盾纠纷40余起,类型包括非正常死亡、劳资纠纷、工伤赔偿、拆迁、政府辞退人员待遇落实、学校搬迁、土地流转、界址纠纷。

 

为落实泰州中院出台的《关于在全市法院实施“百名法官挂钩企业、百名法官服务项目、百名法官联系村居”工程的意见》,虹桥法庭迅速行动,全体审判人员主动联系村居、挂钩企业、服务项目、沟通学校,定期提供法律咨询、排查矛盾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开展巡回审判、法制讲座等,将实施“三百工程”作为提升年青干警群众工作能力的有效手段,杜绝形式化、过场化,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结合“大排查”机制及早发现社会矛盾,给予指导和建议,及早盾化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他们深入基层,服务基层,积极主动为辖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开展选择性、针对性和务实性的司法服务,成功地为辖区内重点企业解决了实际问题,获得辖区内党委政府的好评如:长期拖欠园区某企业600万元货款的镇江某锂电池有限公司,不仅履约能力差,而且存在转移资产、逃避债务的可能。通过虹桥法庭有效的工作,最终为企业挽回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