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质量不合格 47万工程款变32万
作者:方芹 朱来宽 发布时间:2014-02-20 浏览次数:282
房子装修好了工程款却拿不到,经诉讼,法院判决生效后,还是没有拿到工程款,最终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执行,当申请人拿到拖了几年的装修款时,却缩水了15万。
据悉,2011年经朋友介绍,包工头戚某承包了王某和朱某共同投资的一处宾馆装潢工程,宾馆装修好后,王某和朱某却一直拒付工程款,经诉讼,法院判决王某和朱某支付戚某全额工程款。判决生效后,王某和朱某以装修质量不合格为由仍拒绝支付工程款,无奈,戚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该案后立即传唤被执行人王某和朱某。提起拖欠工程款一事王某和朱某也是一肚委屈,原来,宾馆装修好后,满心欢喜的王某和朱某却发现该宾馆根本无法投入经营,新装修的宾馆房顶尽然开裂了,卫生间还漏水。一气之下王某和朱某置法院传票于不顾,任戚某告状打官司,两人当起了“老赖”拒绝出庭应诉,法院判决后更是不闻不问。执行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专门到现场进行勘察,发现宾馆装修确实存在问题。针对双方矛盾所在,权衡利弊,执行法官认为本案有调解的可能,遂当起了说客,因装修质量确实有问题,最终戚某作出让步,双方和解,本应支付的47万装修款改付32万结案,当事人双方皆大欢喜,最终案件圆满执行,取得了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