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上开门引纷争 医院院长打伤房东被判刑
作者:苟连静 发布时间:2014-02-20 浏览次数:236
因为琐事与房东产生纷争,一家医院院长挥拳头与对方混战,造成对方流血受伤。近日,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故意伤害案,医院院长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年仅38岁的钱明(化名)事业有成,是无锡一家民营医院的院长,2012年底,钱明打算在自己租用的医院用房一楼的墙壁上开一个门洞,以方便口腔科出入,同时还能作为消防出口。钱院长一声令下后,下属就找来施工人员开始凿壁挖墙了。
正当施工人员干得热火朝天之时,钱院长从外面回到医院,刚进门就看见
钱院长满不在乎地说,自己的房子是从第二
法院经审理查明,
法庭上,钱院长懊恼地表示,自己作为一个单位的法人,作为一个医院的院长,做出这样的事情实在不应该,他愿意接受法律对他的处罚。最终,法院结合钱院长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结合司法局的调查意见,认定钱院长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苟连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