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交友见面,“调虎离山”计被盗2000元
作者:夏倩 发布时间:2014-02-19 浏览次数:293
微信交友不透露真实姓名,双方见面时男子竟用“调虎离山”计偷偷回到宾馆盗窃网友2000元现金。日前,崇安法院对该起盗窃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吴某今年36岁,建湖人。2013年8月,吴某通过微信“摇一摇”结识了女网友杨某。因吴某有前科,便冒名称自己是“李杰”,暂住在无锡。聊天中,吴某得知杨某是江阴人,两人在江阴见了第一面。
8月下旬,杨某和朋友一起来无锡玩,正好吴某也在附近。吴某主动邀请杨某和其朋友吃饭,并开了宾馆。下午,三人就在房内打牌,杨某提出要到蠡湖风景区转转,但吴某考虑到身上没钱,又是个要面子的人,就用各种借口推脱,两人为此起了争执。但吴某转念一想,之前吃饭都是自己掏的钱,何不趁对方出去玩的时候偷偷溜回来看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随即,吴某将房卡放在身上,劝说杨某把包放在房间,三人打车出门。途中,吴某以接电话为由先走到一边。十分钟后,吴某称要上厕所,让杨某先玩,自己一会儿就回来。杨某信以为真。而在杨某游玩的同时,吴某则迅速回到宾馆,翻走了杨某包内的2000元现金。等杨某发现异常,再打电话给吴某时,吴某早已关机。
吴某交待,之前因抢劫罪入狱,出来后就没有找到工作。虽然有个谈婚论嫁的女友,但也不想对方知道自己的窘境。此次犯罪是一时糊涂,希望法庭从轻处理。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某盗窃私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归案后,吴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其家属代为退出了全部赃款,故法院最后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不少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社交频繁作案,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特点,使得个人信息不透明。在进行交友时一定要注重自我保护,尤其是女性网友。当对方提出见面、借钱时要慎重考虑,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