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法院连续两年荣获“人民满意机关”称号
作者:时良敏 发布时间:2014-02-19 浏览次数:781
近日,泰州市高港区法院传来喜讯,该院继去年被泰州市高港区委、区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机关”称号后,再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高港法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监督下,突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参与社会治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努力践行“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坚持公正高效办案,落实司法为民,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2013年,该院先后荣获“法治泰州建设规范执法示范单位”、“泰州市文明单位”、市中院“集体三等功”等荣誉,5名干警被省、市法院记功授奖。
“人民满意机关”荣誉的取得,既是鼓舞,也是压力,更是动力。该院胡欣荣院长表示:“我院再次被评为‘人民满意机关’,凝聚了全体干警的辛劳和汗水,更体现了区委、区政府对我院工作的充分肯定。但是,成绩只代表过去,我们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发挥自身优势,弥补自身不足,以更好的工作业绩来服务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力争再创佳绩、再添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