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古钱币成了越来越多收藏爱好者的新宠,有人也看重了这一市场,把钱币收藏者当成猎物实施诈骗。我市几个新生代农民,干起了这样的勾当,作案多次,案件涉及广东、河北、内蒙古等很多省份。近日,被告人刘某、陆某因犯诈骗罪被仪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9个月和9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211月至20134月间,被告人刘某、陆某与同案人王某(已判刑)在购买域名后对网站进行编辑,冒充正规钱币收藏网站,并利用虚假的身份信息,以出售人民币纪念币藏品为名,通过网络聊天等手段骗取钱币收藏爱好者的信任后,要求对方汇款至指定银行账号,再取出分赃。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某主要负责网站编辑和维护,同案人王某主要负责网络聊天,被告人陆某实施网络聊天行为,并为诈骗犯罪提供银行账户。其中,被告人刘某参与作案5起,骗取人民币合计54 652.29元;被告人陆某参与作案2起,骗取人民币合计19 020元。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9个月,判处陆某有期徒刑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