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针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多、争议原因复杂、审执难度大、当事人对立情绪大,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特点,适时调整工作思路。去年至今,该院审结的108件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无超审限案件发生,无改判案件发生,无不良社会效果的案件发生。

 

服务前移。该院立足于在诉前解决纠纷,当一些情绪过激的农村当事人前往该院咨询或要求起诉时,信访接待法官总是耐心听取原委,对能诉前调处的尽量诉前调处。今年以来,作诉前处理的达10件。某村12名农户准备状告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无效一案,在接待法官的协调下顺利解决纷争。

 

全程释明。针对相当一部分农村当事人文化水平低、法律知识欠缺、诉讼能力低的特点,该院要求承办法官必须全程、适时、正确地行使释明权,使当事人在每个诉讼环节都能够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某村9名农户状告村委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由于该9农户是邻村集体成员,在法律上主体不适格,水北法庭袁照华庭长不厌其烦地向9户农户宣传法律,9户农户明白了法律规定的条件,主动以原告主体不适格为由申请撤回起诉。最后,通过镇政府、村委和法庭的调解一个月内纠纷得到解决。

 

调研延伸。水北法庭根据辖区内土地承包纠纷多,类型复杂等特点,专门制定“庭所联调”、会商制度等规范文件,并总结审执经验向镇政府、相关村委发出司法建议和法律宣传册,有针对性的进行及时调研,一批有益的调研成果得以发表。

 

公正高效。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承包的季节性很强,为不影响农业耕种,该院对立案后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能调解的,先行调解;能先予执行的,及时作出先予执行的裁定;能当庭宣判的,当庭宣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