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骗卖淫本遭罪 转行骗婚入歧途
作者:杨清清 周陈华 发布时间:2014-02-17 浏览次数:259
被告人唐某被骗从事卖淫工作一段时间后,当流露出自己不相干了的意思后,却又被一好姐妹教唆去婚姻诈骗。近日,东台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
原来,被告人唐某出生于安徽的偏僻农村,20岁那年因轻信他人,被骗到某大城市的浴城当了卖淫小姐。两年之后,唐某对这种整天受人欺辱的生活十分厌倦,便和好姐妹范某流露出不相干了的想法。范某听后,便提议去骗婚,还劝说唐某要“思想解放”,这比卖淫轻松多了,还来钱快。2013年4月,两人第一站来到了范某男友所在地的东台,由范某化装成表姐,并通过婚介机构,认识了受害人冯某。由于冯某30出头还未有女朋友,见唐某年轻漂亮,当天便给了范某150000元的礼金。没想,跟随冯某回家的唐某第二天就想逃跑,被及时发现的冯家人在火车站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