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郭跟随自己的老公来到常州一建筑工地打工,由于一起的工友都是男性,小郭遂于其丈夫在包工头租住的一房间内隔开的一间小屋内居住。去年1030日中午,小郭没有去工地上班一个人在房间内看电视,中途如厕,还没等自己从厕所出来就被同租屋内的另一工友堵在了厕所里要求与其发生关系。原来来人是同工地的钱某,钱某中午吃完饭后没有跟其他工友一起,而是一个人想回宿舍休息,回到房间后就趴在床上睡了一觉,醒来后想去厕所发现厕所门在里面关上了,钱某心想这肯定是女的,一般男的都没有关门的习惯,刚睡完午觉的钱某看到房间里没有其他人,一时性冲动,就想跟这房间里唯一的女子发生性关系,怕她不从还拿了把菜刀放在的门口床上。

 

钱某推开厕所的门后发现小郭衣服已经穿好了,一把上去拉住她的手直言想与其发生关系,小郭朝厕所窗户喊了声救命就被钱某拉出了厕所,并用菜刀威胁小郭说:“就一下,你再喊我就杀了你然后自杀”,小郭一看这阵势吓坏了,赶紧说:“大哥,你先把刀放下,我有心脏病,会吓出毛病的,我身上的几百块钱还有手机你都拿去吧,你可以去找小姐”,钱某这时哪顾得上她说什么,把菜刀放下,迅速脱下了自己的裤子,刚想扑上去,发现小郭手里竟然有把剪刀,钱某在手被划伤后才将剪刀抢了下来,正想继续不轨呢,就听小郭温柔说道:“大哥,你先去洗下伤口,我在这等你”。钱某犹豫了下,但看到小郭一脸“真诚”,在她的一再催促下还是去洗手间清洗了下伤口,回到床前却不见了小郭,原来小郭趁着空隙开门就跑了,顺着楼梯一路飞奔到小区保安室并报了警,最终,小郭被警方逮捕。

 

钟楼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钱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