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公开选任破产清算管理人
作者:王昌栋 发布时间:2014-02-14 浏览次数:834
“我们会聘请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对债务进行评估,启用专用的工作场所,最重要的是我们对破产清算管理有丰富的经历和经验……”戴律师侃侃而谈,细数自己团队的优势和对破产案件的思路。圆桌对面的九位评委正在认真地给这些“准管理人”打分。2月11日,吴江法院召开破产清算管理人现场遴选大会,成功为当地的一起箱包企业破产清算案指定了破产管理人。
大会在提前向破产管理机构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法院遴选组对16家参加竞选机构的主观态度、客观情况、风险能力、费用负担、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逐条打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遴选当天即进入竞岗陈述得分最高前三家机构随机摇号环节。通过随机摇号最终确定其中一家作为破产管理人人选。
“尽管没有被选上,但整个过程阳光透明,我们都认可这个结果。”竞岗陈述排名欠佳的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杨某对整个遴选程序表示满意。大会民主竞选、客观评议、现场亮分、全程录像,纪检部门跟踪监察,最大限度地消除人为干扰因素,充分保障与实现了过程公开、权利公平、程序公正的“三效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