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处理交通事故纠纷重调解
作者:刘尊会 发布时间:2012-06-21 浏览次数:314
丰县法院针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判决多、调解难、执行难、上诉多的情况,从立案开始即展开调解工作,力争做到案结事了。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交通事故纠纷案件52件,调解结案41件,均得到主动履行。
该院承办法官在庭前接待当事人时,仔细观察原、被告的言谈举止,了解其心态和思想倾向,对一些金额不大、法律关系简单、责任明确的案件,由法官通知保险公司按规定审核相关材料,并直接向当事人支付赔偿金。
在庭审中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纠纷的相关情况,针对纠纷的事实和双方陈述的疑点进行询问,把握双方争议焦点,明晰调解工作的思路。承办法官并就此争议的问题对各方作思想工作,最终得以达成协议。
在案件审结宣判后,案件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提出异议、疑问时,承办法官细心释法明理,帮助当事人正确、全面理解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合法性,明白法理以消除疑虑,有效地减少了不必要的上诉、申诉和信访案件,避免矛盾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