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619日下午,太仓法院在市“光辉”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举行非太仓籍未成年犯社区矫正交接仪式。法院、司法局分管领导,法院少年庭、司法局社区矫正科、检察院监所科,新区矫正办、陆渡派出所、陆渡村相关人员,未成年犯及其监护人参加了交接仪式。

 

20121月至3月期间,甘肃籍未成年被告人小符,两次进入我市某宾馆内,采用推门入室、撬棒撬抽屉等手段实施盗窃,窃得人民币和物品共计17910元,全部用于玩赌博游戏。事发后,小符家属积极退赔被害人人民币17700元,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庭审中,小符也有悔罪表现。由于小符系未成年人,他和父母在太仓都有稳定工作,且在太仓生活多年,父母亦承诺将对其进行监管和严格教育,具备适用缓刑的条件。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决生效后,法院着手落实异地社区矫正工作。

 

交接仪式上,法院宣读了《社区矫正告知书》,宣告矫正对象小符的权利和义务,并将小符及相关档案移交司法局;待小符到司法局办理报到手续后,司法局将其移交新区矫正办。新区矫正办专门为矫正对象小符成立了矫正小组,并制定了个性化的矫正方案,现场对其进行了入矫宣告。交接仪式后,还为小符进行了心理测试。

 

交接工作完成后,法官们、司法所干部、村干部等与小符进行了一次温馨而深刻的谈话,小符有感而发地说:“我当时太贪玩又不懂法律,以后再也不做违法的事情了,我不想毁掉自己的人生。”听到小符的真诚悔悟及对未来的憧憬,在场的各位都舒心地笑了。“以前我们疏忽了对孩子的管教,孩子犯错,我们也有责任。真的没想到孩子可以留在我们身边改错,实在是太谢谢你们了!”办理完相关的手续后,小符的父母感激地快说不出话来。

 

近年来,随着太仓市外来人口逐年增加,外来未成年犯罪呈日益上升趋势。为强化外来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防止外来未成年犯脱管、漏管,5月初太仓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非太仓籍未成年犯本市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通过“六个一”即“一表一会”、“一员一书”、“一组一鉴定”,积极构建非太仓籍未成年犯平等化、规范化的社区矫正体系。

 

异地缓刑犯监管确实存在不少困难,但只要依法判缓有利于青少年教育挽救,法官们都会尽心尽力多做衔接帮教工作,而社会各界力量的通力合作尤其重要,这是任重道远的工作,也是社会责任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