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雇员偷雇主三千元惹来官司
作者:姚燕 发布时间:2014-02-11 浏览次数:306
刚过十八周岁不久,徐花就来到步行街的一家时装店里当起了导购员,每个月的工资都不够自己开销的徐花,因为盗窃老板娘的三千元,还吃了一顿官司。
徐花于1994年4月28日出生于江苏省淮安市,虽说是个女孩子,但是一点都不让家里人省心,平时就小偷小摸,因为这个陋习,家里人在村里都抬不起头来。2011年12月6日徐花因为盗窃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但是这次教训并没有让她就此收手,她反而变本加厉了起来。
刚过十八周岁,她就辞职来到了邻近的一个小县城,经自己朋友介绍,她在该县商业区的一家时装店里当起了导购员,没过多久,徐花就厌倦了这份工作,工资很低,还要看客人脸色,对工作的态度她也敷衍了事,看到来往的客人一出手都是一千多元的消费,很多人还没有自己漂亮,但是穿在自己身上的行头远远超过自己一个月的工资了,徐花的心理异常不平衡。她想着如果自己不工作就有钱拿那该有多好啊。
一天,徐花也在店里漫不经心的干着,这是店老板娘张莉来店里检查工作,看到老板娘穿的如此奢华,徐花心里想着这肯定是个有钱的金主,于是趁着老板娘张莉和其他店员闲谈的时候,她翻开了老板娘张莉的挎包,打开挎包她看到了里面有一个鼓鼓囊囊的粉色钱包,徐花立刻就从包里把钱包给拿走了。拿走钱包后,她假意身体不舒服跟老板娘请假后就一去不回了。等到张莉发现自己的钱包不见了以后,徐花早已经不见踪影。
回到老家淮安后,徐花把钱包里的二十几张银行卡都丢在了路边的垃圾桶里,钱包里的三千元钱也被他挥霍一空,因为是名牌钱包,她就把钱包藏在了原先自己的租住房里。
也许是巧合,有人捡到被丢弃的二十几张银行卡后,立刻就报了警,后来警方和发卡银行联系与张莉去得了联系。张莉这才如梦初醒,为什么自己的银行卡会被人丢弃在淮安,又为什么身为淮安人的徐花会匆匆辞职?一系列的疑问都指向徐花。张莉很快就报警了。
报警后,警方找到了徐花,这时的徐花已经身怀六甲。经过教育和劝说之后,徐花终于把事情和盘托出也承认了自己盗窃的事实。她在侦查阶段如实还退出了那三千元违法所得。
法院认为,被告人徐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徐花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徐花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徐花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依法判决徐花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