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陵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救助金
作者:戴古贤 吴爱萍 发布时间:2014-01-27 浏览次数:853
“谢谢法院考虑到我家庭困难,无钱过年,救助金真的是雪中送炭啊!谢谢法官!”日前,当陈某从执行法官手中接过5000元司法救助金时,激动不已,连声道谢。
原来,2011年陈某在泰州市海陵区某厂打工期间,因工伤致残,而该厂不久即倒闭,也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一直无法执行。经了解,陈某家庭确实困难,而该案在判决后确实无执结可能,陈某生活陷入极大的困境。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面对这个执行难题,本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从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角度出发,决定对陈某实施司法救助。
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开展以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民生案件进行了集中执行。对与陈某有相似境遇,因被执行人经济困难,无财产可供执行而迟迟拿不到赔偿款、工资款的特困申请人,集中发放执行救助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在寒冬里为他们送去一片温暖。目前,已发放救助金 17万余元,受益群众4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