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丹怎么也想不到,造成自己腿伤致残的竟然是把自己拉扯大的亲哥哥唐斌。唐斌和唐丹兄妹俩出生在安徽北部的一个边远小镇,自小父母离异,各自组成新的家庭后,便对兄妹俩不管不顾。到后来年仅15岁的哥哥唐斌干脆带着小他三岁的妹妹唐丹从父母家搬出来独立生活。唐斌对妹妹疼爱有加,记得有一次唐丹发高烧,唐斌硬是背着妹妹步行二十几里路赶到了县人民医院。

 

2012年底,唐斌和在网上认识的孙某某等人一起从山东来到泰州,怀揣着做生意发大财的梦想,干起了非法传销。由于传销需要发展下线,本来亲戚朋友就少的唐斌非常着急,思前想后想到了远在家乡务工的妹妹唐丹,于是打电话骗妹妹说自己在泰州和朋友做生意很忙,要其到泰州来帮忙。20132月的某天唐丹到泰州后,来到唐斌等人租住的某小区4楼一间民房内,发现并不是像哥哥唐斌所说的正当生意,遂劝说哥哥和自己一起离开。但一心只想发财做富翁的唐斌怎么也听不进妹妹的劝告,并伙同孙某某等人强行搜去唐丹的手机和身份证件将其锁在房间里。直到5月份的一天,一心想跑出来的唐丹独自一人在房间里看到窗外有一根落水管,于是就想从落水管滑下“逃跑”,当快到三楼时脚底一滑掉了下去造成右胫骨近端粉碎性骨折。案发后唐斌与孙某某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110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唐斌与孙某某等人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正是因为唐斌不合法的发财梦,毁了自己,伤了妹妹,更导致了兄妹之间亲情的泯灭。(文中姓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