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经营一家包装材料公司,为了骗税,竟干起了以低价购买增值税发票,然后到税务部门抵扣高额税款的“空手道”。近日,被告人顾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仪征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顾某是一家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老板,他的原材料主要几个个体户那里进货,虽然价格比正规的大公司要便宜,但是却没法给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就想到了给一些能开票的公司提供好处费,请他们代开的方式。

 

经审理查明,20093月至20115月间,被告人顾某经营仪征市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在与仪征市某木业制造有限公司、安徽省砀山县某木业有限公司、山东某木业有限公司等公司没有实际货物购销的情况下,多次要求被告人张某、赵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人张某、赵某应被告人顾某的要求,分别找被告人刘某、刘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人顾某向被告人刘某、刘某支付了一定比例的开票费用。期间,被告人顾某与被告人刘某为了躲避税务部门的稽查,还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合同。其中,被告人顾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0份,价税合计人民币1716947.2元,抵扣税款共计人民币249470.97元。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顾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依法判处顾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其他被告也被处于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