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开发区法院:八小时不是唯一的工作时间
作者:徐吉梅 发布时间:2014-01-23 浏览次数:808
“过节了,还要为我们的案子加班加点不休息,真是太感激了!”2014年1月29日21点,走出镇江开发区法院调解室的王某,深有感触地说。
大港人王某系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其由于与妻子婚后缺乏沟通,家庭矛盾逐步升级。就在春节前5天,他将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承办法官卢焰接案后,想到眼看就要过春节了,如果该案不处理好,王某一家难过一个祥和的节日。于是,她加紧时间,迅速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小王妻子系一公司高管,年底忙不过来,白天都在单位处理公务,卢法官就晚上召集调解。看到法官如此用心,双方都有些感动,并愿意配合法官解决问题,最终原、被告双方各自反省了自己,打开心结,携手回家。
据悉,近年来,随着各类案件逐年增加,该院原本就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矛盾更为凸显。法官八小时工作时间审执案件,已远远不能满足群众司法需要。该院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畅通诉讼绿色通道,根据案件当事人的实际需要,采取主动延长工作时间、“假日”开庭等便民举措,在“八小时”外集中利用清晨、夜晚和周末时间突击审判。尤其针对部分被执行人躲避执行、难以寻找的实际情况,该院落实快速反应机制,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建立执行法官24小时值班制度,安装24小时录音电话。法官们放弃节假日与家人团圆,打破工作常规、牺牲休息时间,多次在凌晨、夜间开展突击执行,创造执行条件。只要有执行线索,执行法官就随时出警予以执行。而 “假日”法庭,更是积极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