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推行“分组+分段”的执行实施分权新模式
作者:郁晓峰 发布时间:2014-01-22 浏览次数:811
为了在执行实施权分权后最大限度地保证司法效率,太仓法院于近日出台了《执行实施权分权集约实施及流程管理方案》,积极推行“分组+分段”的执行新模式。
整合执行力量,合理配置资源。将执行实施人员分成3个小组,由执行长担任组长,各小组配备2名执行员、1名法警、2名书记员、1名驾驶员。各执行小组对案件全程负责,更能发挥执行小组的机动性,形成更大的执行合力。
明确分段职责,强化协作配合。由执行长负责财产处分及整个小组的管理协调,其他执行人员负责财产查控和被执行人的查找、快速执结等环节,结案由执行员、执行长、执行局局长三级把关,从而完善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分及结案四个环节,更便于操作,更利于各段效能的发挥。
强化执行公开,优化流程衔接。在流程衔接上设计了流程表,确定了各个分权环节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各阶段承办人必须将阶段工作记载入表,齐备案卷材料方可移交下道环节,特别强调各环节将执行进程向当事人告知并记入流程表,让当事人及时知悉案件的执行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