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的一天下午,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复兴村村委会聚集了不少百姓,这里不是开会,不是唱戏,而是法庭正在巡回审理一桩民事案:为了几十颗铁篱笆苗,村民王某把五家邻居告上了法庭,法官把法庭挪到了村委会,就地开庭审理。

 

原来,村民王某的一块土地与被告朱某等五人的承包地相邻。2010年,王某在自家承包地与五被告家承包地的界址附近种植铁篱笆苗。由于铁篱笆长大后高可达1.5米到2米,且浑身是刺,不但影响五被告与王某相邻地块的庄稼生长,而且影响五被告的种植作业。五被告在与王某交涉未果后,一怒之下铲除了王某的铁篱笆苗。纠纷先后经村委会、派出所调解,王某坚持要求五被告赔偿损失。   

 

20139月,王某一纸诉状将朱某等五人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损失17860元。

 

由于被告人数较多,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芝山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村民对该起纠纷的关注度较高,且纠纷发生于邻里之间,与其让五被告上法庭,不如将法庭搬到村里,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又能通过就地审理案件起到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

 

巡回审判庭安排在村委会,里面摆放了审判用的桌椅,审判桌上分别摆放了审判员、书记员、原告、被告的席位牌,法庭简易而不失庄严。当天下午庭审现场,不多时就来了很多群众旁听。审判开始,审判人员宣布了法庭纪律及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义务。随着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的依次进行,整个庭审过程井然有序。庭审结束后法官主动征询民意,让村民们谈看法,并采纳民意当庭作出判决。判决宣读完毕,旁听的村民们鼓起了热烈的掌声,“这种官司打得明明白白,我们也受到了启发教育!”参与旁听的村民李进说。“巡回审判庭真是好,不然的话我们还得大老远来回跑好几趟!”原被告都认为。

 

打官司,不但要让群众打得起,还要让群众打得方便。据了解,近年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坚持“让法官多走路,群众少跑腿”的理念,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巡回审判是指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庭,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的一种审判方式。通州法院选择赡养继承、邻里纠纷、土地承包等群众身边最常见、最关心的典型案例,把法庭搬到村边地头、农家院落,努力把司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据统计,该院2013年度就地调解、就地开庭、就地宣判涉及婚姻家庭、相邻权、农村土地承包等类型的案件达294件。

 

巡回审判庭实现了人民群众与法庭审判活动的互动,使法庭成了农村伦理是非的评判场,在方便群众的同时成了农民鲜活生动的法制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