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冲突挥刀乱舞 误捅亲叔被判六年
作者:郭茜、王缀成 发布时间:2014-01-21 浏览次数:338
袁某在与人发生冲突逃跑过程中,为摆脱穷追不舍的追逃者,慌乱中用随身携带的匕首胡乱挥舞,却不慎戳到人群中自己的亲叔叔并导致死亡。近日,袁某因故意伤害罪被灌南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
袁某平时喜欢上网,在网吧上网时一次与魏某等人发生冲突,后袁某找人打了魏某。事后为防止魏某等人报复,袁某准备了一把匕首携带在身上。当天晚上,袁某在回家的途中与前来“评理”的魏某等人相遇,因话不投机双方发生冲突,袁某看到形势不妙撒腿就跑,魏某等人随即尾后追赶。跑进小巷子中的袁某因怕被魏某等人抓到痛打,拿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乱挥,吓退魏某等人后,刚出巷子的袁某忽然被一人拽住衣服,因天黑看不清,袁某以为是魏某等人追到,随即拿匕首回头捅了一刀后逃跑。事后袁某才知道被自己用匕首戳到的人竟是自己前来拉架的叔叔,其叔叔在被戳伤后也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案发后,袁某家人赔偿了叔叔家6万元,取得了叔叔家人的谅解。
法院认为,袁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袁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庭审中又能自愿认罪,且其行为得到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结合庭审中查明的其他案件事实,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