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念起入室盗窃 贪念落悔不当初
作者:姚燕 发布时间:2014-01-21 浏览次数:260
张俊在县城“忘不了”饭店做服务员,但是因为总想着不劳而获的事情而断送了自己的职业生涯。
“忘不了”饭店是县城一个比较正宗的特色饭馆,一到晚上顾客络绎不绝,张俊是这个饭馆的服务员,一个月工资两千不到,但是从小就好逸恶劳的张俊老是不安分,总想一夜暴富。
十二月的晚上是北风呼啸,忙碌了一天的饭馆终于打烊了,张俊和同事们也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大家伙拿出了饭馆的啤酒,剩下的烤鸭开起了茶话会。张俊在一旁应付着,因为他想等大家都睡觉后干件大事。
酒酣耳热之后,大家都睡意来袭,纷纷回家睡觉,张俊也作离去状,走了两步后,他偷偷的猫到了饭馆后门,等到大家都走了之后再下手。
就这样一直都凌晨三点,张俊来到了旁边的银行,他顺势攀爬上了银行楼下的脚手架,从窗户钻入了饭店二楼的办公室。在办公室内看到了老板的座位和锁着的抽屉。直觉告诉他,里面肯定有货,他从旁边拿来了内六角扳手,用力将老板的抽屉撬开。张俊顿时眼前一亮,抽屉里整整齐齐的放着一沓百元大钞,他数了数,拢共有345张一百元。他赶忙蹑手蹑脚的将钱放进自己的口袋内,顺着原来的路线爬下了楼。
第二天一早,准备上班的老板发现抽屉里的钱没有了就立刻报警了,公安局来人勘验了现场,并调取了监控录像,老板顿时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不久张俊就归案了,仅仅一盘监控录像就出卖了他,张俊只得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案件侦查阶段,被告人张俊退出了违法所得3.45万元,已返还被害人。善良的老板原谅了张俊,并表示不愿意追究张俊的刑事责任。但是张俊入室盗窃,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采纳。被告人张俊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俊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被告人张俊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依法判决被告人张俊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