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防不公不廉 江苏要求司法拍卖一律网上进行
作者:王伟 发布时间:2014-01-21 浏览次数:1303
“执行实施案件需要拍卖的,一律进行网上拍卖。拒不执行的,依法追究相关法院院长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今天,新华网江苏频道记者获悉,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各市中级、基层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实行网上司法拍卖(变卖)的规定》。据悉,实行网上司法拍卖将有效杜绝暗箱操作和串标的可能,有利于防止司法拍卖不公不廉。
“法院委托拍卖的弊病正在日益暴露。”据介绍,在以往司法拍卖实践中,法院的委托拍卖由拍卖公司全程实施,拍卖成交率低、拍卖成交价格低、拍卖工作效率低、拍卖流拍率高的“三低一高”现象突出。
实行网上司法拍卖是避免司法腐败的重要措施。据了解,现在司法腐败现象有约70%出现在民商和执行领域,而在执行领域有约70%出现在评估拍卖环节。网络司法拍卖具有“公开”和“零佣金”的特点,有效排除了信息不对称等人为因素,杜绝了暗箱操作和串标的可能,极大的挤压了“寻租”空间,有利于防止司法拍卖不公不廉。
“一些地方贬值贱卖、暗箱操作、围标、串标、关联交易甚至黑社会控场等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拍卖公司的高佣金也不断受到社会各界的质疑。”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加剧了“执行难”。据统计,全省法院委托拍卖的数量2010年为4242件,成交率50.05%(包括二次、三次拍卖);2011年为3339件,成交率44.98%;2012年为4337件,成交率44.46%,有的地区甚至低至23%,第一次拍卖成交率更低。
江苏民建法制委员会成员、审判监督员王海澄认为,网上司法拍卖公开透明,成交价高,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经济权益最大化。“司法拍卖网上进行,这一做法彻底打断了原拍卖程序中的一些腐败的利益链。也有助于制约司法腐败。”王海澄说,法院直接将查实的标的物情况上传拍卖平台,减少了中间环节,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执行效率。
截止昨天,江苏高院以及全省13家中院、67家基层法院已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全省法院共上网拍卖涉案资产23件,拍卖种类主要涉及机动车、房产和机器设备。成功拍卖涉案资产11件,成交金额2068424元,平均溢价率达到45.83%。其中,徐州中院拍卖的一辆机动车,溢价率高达113.33%,南京中院的一场机动车拍卖中,围观人数多达3万多人,竞拍次数达到3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