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小的塑料接口,经过改装,就成了偷摩托车的“秘密武器”。本着“有财大家发”的想法,程刚(化名)大方地将这一“偷车秘技”教给了贵州老乡李强(化名),却没想到李强第一次出手就被逮了个正着。偷车的老乡吃了官司,传授偷车方法的老乡也难逃法网。日前,无锡惠山法院审结一起盗窃、传授犯罪方法罪案,被告人李强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被告人程刚因犯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现年22岁的程刚和李强都是贵州人,两人是地地道道的同乡,还是小学校友。2013年春节后,回到无锡的李强一直找不到满意的工作,成了无业游民。3月初,李强偶遇程刚,因俩人都无业,在社会上游手好闲,见了面格外亲热。“你小子混得不错啊,看看你这车,还是簇新的。”李强摸着程刚的摩托车,一脸羡慕。“这有啥,实话跟你说,这车是我偷来的,搞来容易得很!”“那你教教我呗,有好事也让兄弟沾沾光!”“行,没问题!”程刚随手从口袋中掏出自制的塑料接口,亲自向李强演示了一遍。短短几分钟内,上了锁的摩托车竟被程刚发动了。“嘿,神了!要不你把这玩意儿送我,让兄弟也去碰碰运气?”看着眼红不已的李强,程刚大方的将“偷车武器”送给了他。

 

带着“秘密武器”,李强迫不及待地开始寻找目标,并立马“相中”了一辆停在民营小厂门口未上挂锁的摩托车。按着程刚教的方法,李强没费吹灰之力就起动了摩托车。想起程刚说的“不能留车牌”的话,李强立刻扔掉了摩托车牌照,并打电话约程刚出来玩。“你小子手脚挺利索啊,这么快就‘开张’了。”一见李强骑的车,程刚一脸了然。“还得感谢你啊,一会请你宵夜!”

 

第二天中午11点,两人把偷来的摩托车停在小吃店门口,正商量如何销赃的时候,被接到失主报案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查,被窃取的摩托车价值人民币2950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起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程刚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其行为已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鉴于两被告认罪态度较好,赃物已追退,可从轻处罚,遂依照相关法律,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