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许法官吧,我今天特意来感谢你的,没有你的帮助,我们一家日子还不知道怎么过下去呢。”一位中年妇女手里拿着感谢信正跟许曙芹通电话……

 

这是笔者2014110日在导诉台值班时的所见所闻,出于对宣传工作的敏感性,我对打电话的中年妇女所说得话产生好奇,于是等她一放下桌上的电话我便迫不及待地进行现场“采访”。

 

原来,这是省办案标兵许曙芹法官刚审结的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的妻子,她的丈夫陈某因一起事故被一辆变型拖拉机辗伤,失去了左脚。

 

受害人陈某家共有五口人,父母亲均已七十多岁,女儿正在读大学,这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无情地击倒了这个普普通通的家庭。

 

陈某在医院共住院78天,花去医药费12万余元,负全部责任的肇事驾驶员蒋某在支付了8500元医疗费后便再也不见踪影,东挪西凑的医药费让陈某家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201310月,陈某将车辆行驶证上的登记车主张某、肇事者蒋某告上法庭。

 

许曙芹接案后,根据受害人提供的登记车主张某地址邮寄应诉通知书,因地址不详而被退回,而肇事司机蒋某躲着不见也不应诉,通过蒋某在交警部门留下的身份证地址,经查该房屋已被拆迁。

 

如该案按公告程序审理,不仅案件审理周期长,而且判决后难以执行,唯有找到案件当事人,受害人才有可能及时获得赔偿。许曙芹从交警部门所作的谈话笔录中发现,张某的变型拖拉机是在淮安市开发区一公司购买。

 

于是,许曙芹来到该公司,得知该车辆在泗阳一农机公司办理的登记手续。

 

为了找到登记车主,许曙芹前后三次前往泗阳,根据车辆登记信息提供的地址查到登记车主张某父母的家,而张某与其父母并不住在一起,电话中张某亦避而不见。

 

在张某父母家了解情况时,细心的许曙芹发现桌上放着一本机械厂的工作手册,这本小册子成为找寻张某的重要线索。

 

离开张某父母家后,许曙芹顾不上一路劳累,立即驱车寻找小册子上的机械厂。

 

果不其然,这个张某正是该机械厂职工。

 

找到了登记车主张某,才知道这辆变型拖拉机系高某出资所购,因该拖拉机属于农用机械,只有符合条件的人才能享受农用机械补贴,高某并不符合补贴条件,于是便找到张某,将该机械挂户在张某的名下,而肇事驾驶员则是高某所雇。

 

案件一波三折,随着调查的深入,该案法律关系清晰地呈现在承办法官许曙芹的面前。

 

许曙芹当即告之张某,受害人陈某已经起诉,其为登记车主,亦应承担责任,遂向张某送达应诉通知书。许曙芹根据张某提供的电话又与实际购买人进行了通话。

 

开庭前,张某和高某共同来到清河法院,高某还提供了该车辆在保险公司的投保手续,保险公司遂被追加为被告,随后该案开庭审理时当庭以调解结案,受害人陈某的妻子于201418日顺利领回赔偿款。

 

听了陈某妻子的一悉话,再看着她所写的感谢信……二页信纸虽薄,却满载着一个家庭对许曙芹法官厚厚的情,真是没想到导诉也有额外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