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系泰兴市黄桥镇吴家村人,今年49岁,小学文化,已婚。19963月,曾因犯抢劫罪被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出狱后,长期在浴室帮人擦背为生。

 

去年8月,吴某以“吴小明”的化名在珍爱网进行征婚注册。征婚信息为:大家好,我是吴小明,今年48岁,身高176厘米,离异,有孩子,但不在身边,籍贯江苏泰州,大学本科,1981年参军,1984年入党,2001年转业,现在泰州市公安局工作,月收入50009000元,已购房,欲寻一位年龄在3447岁之间的女士。有意者请加入我的QQ号,非诚勿扰!”这一招果然奏效,一时间不少符合条件,且仰慕警察工作的女性主动加吴某为好友。同年92日,吴某通过聊天,在众多的“好友”中物色到开烟酒店的姜堰籍离异女子杨某,吴某善解人意、大方得体的言语,给杨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特别是聊天中吴某经常以警察的身份和语气提醒杨某防盗、防诈骗的技巧,更让杨某深信不疑。在取得杨某的信任和好感后,吴某提出见面要求,杨某毫无防备地同意了。

 

为了证明自己的警察身份,吴某专门从街边小店买来假警服、假警号等,从容来到杨某的店铺,以为找到真爱的杨某初次见面便与吴某发生了性关系。数天后,吴某谎称女儿开的服装店进货需要资金,以借为名,从杨某处骗得人民币10000元。哪知骗钱得手后的吴某从此便杳无音信,回过神来的杨某把两个人数周来的交往像放电影般回忆了一遍,越想越蹊跷,于是,赶紧前往派出所报案。

 

案发后,吴某于同年9月27日到公安机关投案,后将赃款全部退还给杨某。

 

2014114日,姜堰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冒充警察骗钱骗色案件,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