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吸毒犯法,但是不知道他们在包间吸我也犯法”,刚满十八岁的马某在庭审结束后对记者这样说。114日下午,徐州市铜山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对此案进行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马某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待业,去年七月份,经朋友介绍在铜山区利国镇某网吧做一名网管,平时分管三个包间。在其当网管期间,当地的李某找到他问他是否要“溜冰”,也就是平时所说的吸食冰毒,马某满口答应下来,不仅放任李某带着另外两名吸毒人员在包间内吸毒,甚至自己也跟着尝试了两次。后来当地民警在对网吧一次检查中发现李某等三人吸食毒品,且三人中年纪最小的权某不满14岁,整个事件影响十分恶劣。李某等三人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处罚,而原本以为自己不构罪的马某因此进了监狱。

 

面对这起案件,审判长单凤侠表示,一是因为马某不懂法,不知道给他人提供吸毒场所已经触犯刑法;二是可能因为马某年纪小,对于毒品危害的认识不够,一般人面对毒品都是抵触甚至害怕,而马某却充满好奇,最终导致违法行为的产生。总之,在此提醒大家,珍爱自己,远离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