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注重源头保护农民工权益
作者:吴洪武 许霞 发布时间:2014-01-17 浏览次数:830
近年来,清河法院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注重从源头入手做好农民工权益保护,取得良好效果。
注重教育指导,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自觉性。指派业务精通的法官深入辖区企业,进行劳动合同法专题讲座。收集整理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败诉承担不利后果的典型劳资纠纷案例向企业发放,进行违法成本和风险提示。组织企业代表座谈,对侵害农民工权益的单位进行回访,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案件纠纷的发生。
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农民工群体的维权主动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提高农民工群体对自身法律地位的认识,使其在权益受到侵害时敢于依法维权。通过在工地发放“打工须知”,广泛宣传法律法规,教育农民工充分重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引导其在权益受损时积极主动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合理反映诉求。
强化案件调解,增强农民工维权案件社会效果。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或自行和解。对生产经营有潜力但暂时出现资金困难的企业欠薪纠纷,引导农民工正确认识企业生存与长期稳定就业的统一关系,慎用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力促劳企双方达成谅解,尽可能维护企业正常运转和农民工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