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购买礼品返还现金 海安43名村民上当受骗
作者:孙洁 许晓莉 发布时间:2014-01-16 浏览次数:265
假借举办销售电动车广告宣传会名义,向村民派送洗衣球等礼品,要求其先表诚意拿钱购买后再返还,骗得钱财后趁乱逃离。元月15日,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这起诈骗案,崔某等四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至4000元。
崔某是江苏省如皋市磨头镇人,没有正当职业,因手头紧张,与邓某、张某、刘某三名老乡一拍即合,外出“找钱”。2013年5月,四人开着挂有电动车广告宣传会横幅的面包车,来到海安墩头镇。他们自称系如皋新日电动车厂工作人员,来此举办广告宣传会,并通过喇叭不断播送消息,迅速聚集了附近大量村民。
崔某等人向村民宣传,公司为答谢消费者,免费派发洗衣球等礼品,但因数量有限,只能赠送给最有诚意的人,而挑选方式就是先拿钱购买,比谁掏钱快,并承诺活动后当场返还现金。半信半疑中活动开始,首先是价值10元的洗衣球,村民们禁不住诱惑,纷纷掏钱购买。崔某等人按照承诺,当场将收取的现金全部返还,拿到钱的村民兴奋不已,以为碰到了“好运气”。
骗取村民信任后,他们又拿出按摩器,称其价值400元,诚意金只需200元。想得到礼品的村民争着掏钱购买,几分钟内按摩器就被一抢而空。就在大家等着返还现金时,四人又拿出准备好的勺子等廉价品请周围村民帮忙派送,趁大家哄抢之际,迅速开车逃离了现场。此时村民们才恍然大悟,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日这个诈骗团伙被抓获。
海安法院经审理查明,崔某等四人通过上述手段,骗得43名村民合计人民币7950元。据此,法院认为,崔某等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遂综合相关情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此类案件中,被告人多选择乡镇居民,特别是老年人实施诈骗。诈骗过程中,他们利用“免费赠送”、“厂家回馈”等幌子,先以小恩小惠骗取信任,待对方放松警惕后,再骗钱走人,其所销售的物品均是价格低、质量差的“三无产品”。希望广大老百姓擦亮眼睛,提高警惕,切莫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