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兴化法院民一庭成功调结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让兴化锦绣文华小区的相关业主看到了产权证办理的希望。

 

20131224日,正值寒冬腊月,一大早,上百名锦绣文华的业主就聚集到兴化市信访局门口,要求解决房屋产权证办理的相关事宜。他们购买该市锦绣文华房屋已达两、三年之久,但是产权证一直没能办理到位。因为时间跨度较大,许多业主情绪激动,现场一度失控。

 

据兴化信访部门了解,因为没有物管用房,锦绣文华四期工程一直未能通过综合验收,致使相关业主未能办理产权证。而原本应为物管用房的房产被开发商卖给了其关联公司的负责人杨某做娱乐会所,且该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网上备案。另据了解,合同签订后,杨某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房屋首付款,也没有及时缴纳房屋贷款。2013年下半年,因涉嫌犯罪,杨某被连云港看守所收押。

 

此起信访事件的最佳处理方法为解除开发商与杨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收回房屋,作物管用房,这样工程便能通过综合验收,业主就可以办理相关产权证。为此,兴化信访局联系兴化法院,请求兴化法院协助处理纠纷。

 

20131227日,开发商诉至兴化法院,要求解除与杨某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迅速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兴化法院民一庭特事急办,在立案当天就到立案庭拿取卷宗交承办法官,以便承办法官熟悉案情,部署工作。

 

为及早化解矛盾,迅速处理纠纷,承办法官王春华在充分阅卷并就案件事实向原告作了充分了解后,准备利用201412日下午和13日上午两个半天的开庭间隙时间到连云港看守所向杨某送达诉状副本等材料,并就送达、调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作了各种预案,同时就可能的调解方案征询了原告的意见,为案件调解工作作了充分的准备。

 

201413日上午,在连云港看守所,主审法官向杨某转达了原告的调解方案,考虑到杨某的被羁押状况,为了保证纠纷的快速解决,主审法官特意添加了杨某委托原告办理撤销网上备案相关手续的条款。经杨某同意,当场制作了调解笔录及调解协议。

 

目前本起纠纷调解书已送达到位,开发商正在着手解除网上备案的相关手续。相信,在物管用房具备、工程通过综合验收后,锦绣文华的相关业主很快就可以办理到产权证,他们四年的等待,终于看到了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