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赴省未管所开展“正苗工程”活动
作者:徐聪平 发布时间:2014-01-16 浏览次数:947
1月13日,南京市中院少年庭周侃庭长带领全市法院少年庭部分法官联合团市委、市检察院领导共同赴江苏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对在押南京籍未成年犯开展"正苗工程"帮教活动。
活动中,市法院、团市委共同对2013年度改造表现良好的5名未成年犯进行了表彰奖励,向全体南京籍未成年犯赠送了生活用品,向省未管所赠送了投影仪等办公设备。南京市中院少年庭周侃庭长发表了讲话,对参加活动的未成年犯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教育,表达了殷切希望。获奖未成年犯代表也表示,今后将认真学习知识技能,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重返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最后,参加活动的法官与未成年犯进行了谈心交流,帮助他们解决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生活、法律、心理问题。部分改造积极分子未成年犯的父母也随同参加活动,并与其子女进行了交流,并对法院组织这样的活动表示感谢。
由南京市法院和团市委发起的"正苗工程",从2003年1月1日启动,已坚持不懈地连续开展了12年,通过对南京籍未成年犯设立帮教奖励基金、开展心理疏导、一对一定期交流、法律教育等多种形式,把越来越多的关爱送进大墙,激励未成年犯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得到了社会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