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陷牢狱中 骗你没商量
作者: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4-01-15 浏览次数:245
2013年12月22日因盗窃罪刑满释放的李某,出狱后并不急于回家,而是直奔假证件制作点,制作假警官证,冒充盐城监狱王警官写信给同是服刑人员朱某之妻柳某,以照顾朱某为由,骗取柳某人民币6000元。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李某,平日里就贪图享乐,好吃懒做,2012年10月18日因犯盗窃罪被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在监狱期间,李某并不是积极改造,而是一心想着怎么骗取其他服刑人员的信任,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终于在2013年8月的时候,李某以自己先出狱,照顾朱某家人,相约以后一起做生意为诱饵,骗得了同是服刑人员朱某的信任,朱某一五一十告知了李某自己的家庭成员、住址等情况,李某一一记在心中。同年9月,李某刑满释放,立即以盐城监狱王警官的身份写信给朱某之妻柳某,以照顾朱某为由,骗取柳某人民币6000元。事后柳某与朱某通信方知受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很快将李某捉拿归案,2013年11月2日以涉嫌犯招摇撞骗罪对李某刑事拘留,此时,李某已将其所骗赃款6000元挥霍一空。
日前,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亦自愿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审理认为,为维护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保护公民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惩罚犯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李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涉案赃款人民币六千元应予追缴并予发还被害人。
至此,刑满释放一月有余,李某再次回到了牢狱之中。李某只有认清自己的犯罪行为,痛改前非,才是他人生唯一的出路。